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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专利:电视节目进入市场的有益尝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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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电视综艺节目的创意台本日前首次以文字形式在长沙市申报了著作权和专利权。这说明我国电视行业知识产权的保护意识有了明显提高,电视节目的创造交流在法律保护下,开始进入市场有偿使用和发展阶段。
出处 《浙江广播电视高等专科学校学报》 1999年第3期53-53,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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