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年来,企业通过远期信用证融资整个银行进口开证业务的占比越来越大,因远期信用证而引起的结算纠纷屡屡发生,给银行资产和信誉造成了极大的损失。由于远期信用证业务在银行结算方式中起步较晚,有些银行没有制定一套切实可行的、有效的开立远期信用证的操作规程,商业银行授权授信管理办法。难免出现违规、越权现象,加之在转制过程中,部分国有企业、中小企业效益下滑,资金匮乏,导致国家银行的这些多年积累的金融风险在日益的显露出来。对此,我们切不可掉以轻心。银行开立远期信用证必须树立风险防范意识。风险防范意识包括宏观、微观两个方面,宏观风险意识主要由三个方面决定。1、国家风险。国家风险包括:(1)主权风险。①考虑该国家付款是否有可能性(如俄罗斯、越南、伊拉克);②考虑该国家愿意不愿意付款(如政治、经济、军事、地理、外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