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1979年2月8日,中葡建立正式外交关系,双方就澳门问题达成原则谅解,肯定澳门是中国领土,目前由葡萄牙管理,适当时候通过两国友好协商解决,解决之前维持现状.1984年10月3日,邓小平在接见澳门同胞国庆观礼时指出,“澳门问题的解决也离不开一国两制”.1986年6月30日,中葡关于澳门问题的第一轮谈判在北京举行.双方再次确认中国对澳门拥有主权.没有主权之争,是中葡谈判与中英关于香港问题的谈判最大的区别.1987年4月13日,经过9个月共4轮的谈判,中葡在北京签署关于澳门问题的联合声明,确认1999年12月20日中国政府对澳门恢复行使主权,同时设立澳门特别行政区,实行“澳人治澳”和高度自治.1988年10月25日,全国人大澳门基本法起草委员会成立,澳门基本法起草工作开始.1993年3月31日,历时4年、经过在澳门广泛多次咨询和数易其稿之后,澳门基本法在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通过,基本法的颁布使澳门特别行政区的建立和“一国两制”
出处
《产经评论》
1999年第12期15-15,共1页
Industrial Economic Revie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