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加强我省农业和农村工作立法

原文传递
导出
摘要 地方立法机关,应当依照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地方立法权,加快农业和农村立法工作的步伐,以立法的形式来进一步稳定党在农村中各项政策,规范、引导和保障农村社会经济关系的发展。
出处 《楚天主人》 1999年第3期30-31,共2页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