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公诉机关:山西省运城市人民检察院。 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山西省运城地区尊村引黄灌溉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靳守邦,局长。 委托代理人:贾新民,山西省衡霄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余忠元,山西省运城地区尊村引黄灌溉管理局副局长。 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山西省运城市安邑水库管理委员会。
出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报》
1999年第2期63-64,共2页
Gazette of the Supreme People's Court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