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 被引量:2

下载PDF
导出
摘要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鼓励捐赠,规范捐赠和受赠行为,保护捐赠人、受赠人和受益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公益事业的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愿无偿向依法成立的公益性社会团体和公益性非营利的事业单位捐赠财产,用于公益事业的,适用本法。 第三条 本法所称公益事业是指非营利的下列事项:
出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报》 1999年第4期112-114,共3页 Gazette of the Supreme People's Court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 相关文献

二级引证文献9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