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据有关部门的统计资料表明,我国的经济合同履约率大约只在50%左右,而经过鉴证的经济合同,履约率通常都在95%以上。这种情况说明,在没有履行的合同中,绝大部分是没有经过鉴证的。 合同鉴证,就是在合同签订后由合同管理机关进行鉴定和审查,审查其是否合法有效,条款是否齐全等。按照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是经济合同管理的主管机关,负责经济合同的监督检查。”合同鉴证在合同监督中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尤其是标的金额大、履行时间长的经济合同,鉴证就更加显得重要。
出处
《中国商贸》
1999年第6期59-60,共2页
China Business & Trad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