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1995年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正式实施.其中第六条规定:“商业银行应当保障存款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的侵犯.”第二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对个人储蓄存款,商业银行有权拒绝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查询、冻结、扣划,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三十条规定:“对单位存款,商业银行有权拒绝任何单位或者个人的查询,但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有权拒绝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冻结、扣划,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对照《商业银行法》,目前有查询、冻结、扣划单位或个人储蓄存款权的有如下一些部门:
出处
《中国商贸》
1999年第8期67-67,共1页
China Business & Trad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