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上海静安区最近破获了一起“假文凭”犯罪案。犯罪分子方某持“假文凭”混进一家房产置换公司,并被委任为“财务经理”要职,在短短8个月中,方某连续利用职权挪用、贪污公款40余万元。最后,在一个极偶然的情况下被人识破,经查究方露出其原形,并查实其贪污挪用公款的犯罪事实。现经依法审查,由静安区人民法院判处12年有期徒刑,现正在饱尝铁窗风味。方某以挪用、贪污的公款购得一处装饰豪华的“两室一厅”楼房,亦已收缴归还置换公司,以抵公司所蒙受的损失。
出处
《中国品牌与防伪》
1999年第1期41-41,共1页
China Brand and Anti-counterfeit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