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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制商标必须严格审查把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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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1998年9月份,某彩印厂在从事商标印制业务活动中,由于审查把关不严,随意承接商标印制业务,致使实施了商标侵权违法行为,被当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罚款3万元,取消其商标印制资格,并将该厂厂长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商标是商品生产者、经营者或者服务业者为了将其生产、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与市场上其他生产者、经营者或服务业者提供的商品或服务相区别而使用的一种标记。针对前一时期商标印制活动较为混乱的状况,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发布了《商标印制管理办法》,对商标印制单位的资格条件、审查义务及法律责任作出明确规定。
作者 江南
出处 《中国商贸》 1999年第1期62-62,共1页 China Business & Trad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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