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法制建设是一个系统工程,要依法行政,在自律的同时建立一套约束机制必不可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依法行政方面如何将约束机制制度化,非常值得研究。笔者试提出以下几点意见。 一、考试制——通过考试授予法制员资格 考试制度是促进学习提高干部执法素质的好方法。我国已经设立了各种资格考试,所谓资格考试即以通过考试为取得某种资格的前置条件。参照这种考试制度,我们可以在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内部设立法制员资格考试制度,每年定期举行,每位干部都有权利报名参加,资格考试应分设若干门,考试重点应放在《反不正当竞争法》、《公司法》、《商标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行政复议条例》、《行政诉讼法》等与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相关的以及作为公民应知应会的法律,考试应有较高难度,并应由国家局或省局主持和监督进行。
出处
《中国工商管理研究》
1999年第1期51-52,共2页
Study on China Administration for Industry & Commer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