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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工作者必须树立法制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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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开始了社会主义法制的新时期,陆续颁布了全国性行政法规500多件,地方性法规1400多件。它的范围已经涉及到政治、经济、军事、教育、科技、文化艺术等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国家对各方面工作的领导和管理,逐渐转移到按照法律办事的轨道上来。随着社会主义民主的发展,社会主义法制的不断健全,加强法制报道在整个新闻报道中占据越来越重要的地位。宣传法制观念和法律知识,成为新闻工作者义不容辞的责任。新闻工作者要有法制观念,掌握法律知识已成为做好新闻工作的前提。比如,从事经济报道的记者,就要着重学习经济方面的一系列法规;从事农村报道的记者。
作者 明月玲
出处 《记者摇篮》 1999年第10期28-29,共2页 Journalist Crad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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