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澳大利亚竞争政策改革(三)——澳大利亚电信业改革 被引量:1

下载PDF
导出
摘要 1997年7月1日澳大利亚联邦政府推行了一整套新的法规改革方案,在澳大利亚电信业中引入全面、公平的竞争。这些改革实质上加强了澳大利亚竞争与消费者委员会(以下简称AC-CC)在电信领域的管制作用。 1992年以前TELSTRA(即前TELECOM)是澳大利亚完全由政府所有的提供电信服务的垄断者,1989年以前TELECOM还执行管理者的角色,1989年它将这种职能转交给了一个独立的工业管理者AUSTEL,1991年澳大利亚政府批准第二个电信服务者OPTUS,并于1992年11月开始运营,产生了电信业经营上的二元垄断。1993年10月,移动电话业出现第三个法定垄断者VODOFONE。 随着1997年7月1日澳大利亚全面公开竞争政策的推行。电信业被纳入《贸易行为法》一般性反竞争条款调整之列。
作者 曹红英
出处 《中国工商管理研究》 1999年第12期57-57,共1页 Study on China Administration for Industry & Commerce
  • 相关文献

同被引文献9

引证文献1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