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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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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第17号音像制品进口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音像制品进口的管理,促进我国音像市场健康有序地发展,丰富人民群众的文化生活,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音像制品,是指录有内容的录音带、录像带、唱片、激光唱盘和激光视盘(商品名称...
出处 《中国海关》 北大核心 1999年第7期8-10,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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