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两法"(选举法和地方组织法)修改颁布以来,各级人大认真贯彻实施,使人大换届工作有了新的进展,民主意识不断增强,对推进基层政权建设起了积极的促进作用。1990年乡镇换届工作中,笔者所在的澄迈县认真贯彻"两法"关于差额选举的规定,使换届工作获得圆满成功。全县副职领导全部差额选举产生,且代表10人联名推荐当选的比例较大,代表共联名推荐副乡镇长候选人27名,当选16名,占副职推荐数的59%,占副职当选数的30.2%。(在推荐当选人员中,5名为村党支部书记)。换届工作结束后,我县的换届工作曾得到肯定,在全省乡镇人大换届选举工作总结大会上作了经验介绍;县委作出"四满意"(县委满意、人大常委会满意、人大代表满意、人民群众满意)的结论。三年后,16名代表联名推荐选举产生的乡镇领导人情况如何?据笔者了解,在1999年乡镇换届中除1名落选外。
出处
《中国人大》
1999年第14期38-38,共1页
The People's Congress of Chi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