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1997年8月29日,外经贸部以[1997]外经贸人劳字第502号文转发了劳动部、财政部、外经贸部(关于印发〈外贸企业工资总额同经济效益挂钩办法〉的通知)(劳部发[1997]235号),该办法取代了原来主营进出口业务的外贸企业实行的出口收汇美元工资含量分配办法,是外贸企业工效挂钩办法的进一步完善,必将更好地促进外贸企业在扩大出口的同时,更加重视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加强内部管理,完善企业的分配机制。下面就几个问题提出自己的一些看法,供同行商讨。不妥之处,敬请指正。一。
出处
《国际商务财会》
1998年第2期19-21,共3页
Finance and Accounting for International Commer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