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劫持船只、汽车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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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新刑法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劫持船只、汽车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按照本条的规定,劫持船只、汽车罪是指故意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劫持船只、汽车,危害水运或者陆运管理和公共安全的行为。
出处 《人民政坛》 1998年第2期38-38,共1页 People's Political Sce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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