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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广州市近日作出决定,从2000年1月1日起,停止使用普通镀锌钢管。 广州市建委、市公用事业局为此联合发出通知,规定以后新建、扩建、改建的各类建筑物,构筑物、住宅小区的给水管道工程(除消防管道外)都必须采用塑料给水管。 《通知》规定,自2000年1月1日起,新建的市政供水管道工程,管径在DN200mm及以下的必须使用塑料给水管;管径在DN200mm以上的应创造条件积极使用塑料给水管。改建、扩建的市政供水管道工程,管径在DN100mm及以下的,应采用塑料给水管;管径在DN100mm以上的,优先采用塑料给水管。自1999年12月1日起。
出处 《广东建材》 1999年第10期34-39,共6页 Guangdong Building Materia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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