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利用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偷骗税,是新税制实施过程中经济犯罪的新特点。它严重破坏了国家税收秩序,阻挠了新税制的正常运行,导致税款大量流失,威胁着我国的经济改革和经济建设。因此,围绕着增值税专用发票而展开的偷骗税与反偷骗税的斗争已成为税收战线上乃至全社会关注的焦点。笔者根据税收征管实践,对加强专用发票管理提出如下意见:一、严格按照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的审批条件,实行专管员初审、基层税务所复审、市(县)局终审的办法。
出处
《中国财政》
1998年第8期44-44,共1页
China State Fina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