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政府性基金是保障我国能源、交通、邮电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资金来源,其数额占预算外资金总数的一半以上。虽然1996年国务院决定将铁路建设基金、民航基础设施建设基金、养路费、邮电附加费等13项政府性基金纳入预算管理,鉴于政府性基金与其他预算外资金相比有其自己的特点,因此,对其进行一些理论上的探讨,对加深认识、规范财政预算管理是很有必要的。一、政府性基金作为财政资金的界定各项基金在纳入财政预算管理前,
出处
《中国财政》
1998年第5期46-48,共3页
China State Fina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