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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对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基金实行财政专户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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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江苏省对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财政专户收支两条线管理提出了具体的要求:1、严格实行社会养老保险基金财政专户收支两条线的规范化管理。2、实行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支计划及预决算管理。年初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财政部门要求,编制养老保险基金年度收支计划,经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审核后,报同级政府批准后执行;年度终了,经办机构应编报决算。3、确保养老保险基金的安全和全部用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任何部门、单位或个人均不得挤占、挪用和挥霍浪费,也不得用来平衡财政预算;基金结余除预留相当于2个月的支付费用外,应全部购买国债或存入财政专户。
作者 戴民辉
出处 《中国财政》 1998年第5期55-55,共1页 China State Fina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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