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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不容情 妻“妾”争斗酿出毁容惨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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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我拿到了离婚证,但结婚证又没有退。”“我不懂得跟他离没离婚。”这个“他”是一位乡民政干部,与说话的人——他生命中第五个女人的结婚离婚手续都是在对方没有到场的情况下自己为自己办理的。因这桩不清不楚的婚姻,在其家中引发一场惨案——另一与他同居的女人被上面提到的女人用他拎回家中的一桶硫酸烧得面目全非。如今,至少违反了《婚姻登记管理条例》中若干条款的民政干部又觅新欢——已“玩”到了第八个女人头上……
作者 杨丘
出处 《法律与生活》 1998年第12期53-55,52,共4页 Law & Lif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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