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已被大连海事法院依法查封扣押并公开拍卖了的“和盛”号轮船,3月13日在福建宁德竟遭不法之徒哄抢,船载导航仪等贵重设备被拆卸掠走。 据大连海事法院调查,哄抢“和盛”轮是福建宁德第三海运公司所为。该公司因在水上运输中给吉林省建材总公司和辽宁大连港奥饲料储运公司造成严重损失而被起诉,经辽宁省高级法院二审审理所作出的判决和调解协定,宁德第三海运公司应偿付吉林、辽宁两公司100余万元债务。但宁德第三海运公司在期限内拒不履行。
出处
《法律与生活》
1998年第6期62-63,共2页
Law & Lif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