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根据国务院关于农村金融体制改革的决定和《农村信用社管理规定》,农村信用社逐步改变为由农民入股,由社会民主管理,主要为入股社员服务的合作金融组织,实现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自我约束的独立法人地位;然而,部分经济欠发达地区农村经济基础薄弱,投资环境差,要求单个农村信用社独挡一面,参与激烈的金融市场竞争,困难较大。笔者在此以松溪县农村信用社为例,谈谈经济欠发达地区农村信用社试办联社一级核算的必要性和思路。 一、实行县联社一级核算的必要性 随着农村金融体制改革的进一步深入,为防范和化解农村信用社金融风险,经济欠发达地区实行县联社一级核算具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必要性。 (一)有利于按资产负债比例管理运作。
出处
《福建金融》
1998年第10期31-32,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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