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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常委四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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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县(市、区)人武部一名主要领导参加同级地方党委常委会,这对于加强党对武装工作的领导,促进和保证民兵预备役工作的落实,既十分必要,也十分有利。要充分发挥这一优势,真正有所作为,我认为须注意四忌: 一忌当“挂名常委”。人武部收归军队建制后,作为参加地方党委常委的人武部领导同志,容易在思想认识上发生“位移”,出现偏差。认为自己穿上了军装,戴上了军衔,自身的调动、晋升主要靠军队,地方管不着。因此,该参加的地方会议不参加,
作者 刘树邦
出处 《中国民兵》 1998年第4期21-21,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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