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江泽民同志在党的十五大报告中指出:要在“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前提下,继续推进政治体制改革,进一步扩大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是从人治到法治的伟大变革,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需要,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是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障.人治与法治涵盖了传统法律与现代法律之间分野的一切特性,构成了区别这两类不同的法律价值系统的基本尺度.法治,即法律主治,依法而治,是一种贯彻法律至高无上,严格依法办事的治国原则和方式.我国社会主义的民主属性。
出处
《琼州学院学报》
1998年第4期13-18,共6页
Journal of Qiongzhou Universi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