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同1979年刑法相比,新刑法发生了多方面的深刻变化。其中之一,就是加强了对图书文献和图书馆计算机信息系统的保护。就这方面而言,主要有:其一,增设一些妨害文物管理罪的新种类,如非法出售、私赠文物藏品罪,非法向外国人出售,赠送珍贵文物罪,过失损毁文物罪等。这里所说的"文物"是一个含义广泛而明确的概念,它所包括的内容就有重要的图书文献,如"善本"书,"孤本"书等。立法者在刑法第372条中特别提到国有图书馆收藏的国家保护的文物藏品,便是证明。扩大妨害文物管理罪的范围,既是客观的现实需要。
出处
《法律文献信息与研究》
1998年第3期1-7,共7页
Information and Research of Legal Literatu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