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图书馆作为积累,发扬传递人类智慧成果的机构,是璀灿的社会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如何保证图书馆事业的发展,使之成为继往开来的中间站是人们所关心的主要问题。早在1537年12月法国就颁布了"呈交本制度。"这一法令的实施意味着国家能用法律来保障图书馆的藏书来源,也同时赋与了图书馆作为国家智慧资源的法定地位并使其得到国家法律的确认和保护。迄今全世界已有60多个国家颁布了图书馆法,我国正在调研之中,不久也要颁布图书馆法,在此世纪之交。
出处
《法律文献信息与研究》
1998年第1期29-31,共3页
Information and Research of Legal Literatu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