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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当前国有企业集团内部的主辅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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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国有企业区分为主体企业与分离企业是近几年改革的结果。主体企业一般指原国有企业所从事的主业,分离企业则指主体之外的其他企业。例如武汉钢铁公司,1993年剥离七万人,成立了16个非钢铁生产的专业化企业,这就是分离企业,而炼钢、炼铁等企业就是主体企业。鞍钢也是如此,1994年以来分离了17个辅助单位,又成立了实业发展总公司,安置了近一万三千人。在具体的运作中,主体企业与分离企业形成较复杂的关系,这些关系是企业集团内部需要认真处理的重要问题。
机构地区 鞍钢党校
出处 《党政干部学刊》 1998年第1期22-23,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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