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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违约金后就可不再履行合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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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编辑同志: A厂去年研制出一种新型环保产品,投入生产后即派人到我们百货公司联系订货。经洽谈签订了一份购买10万套环保产品的合同,并规定了违约金比例。合同开始履行得很好,但当A厂交货一半后,看到该种环保产品市场前景很好,十分畅销,便嫌给我们公司的价格太低,竟一手撕毁合同,不再供货。
作者 潘家永
出处 《法制与经济》 1998年第4期23-23,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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