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国务院关于加快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决定》中,明确提出"经办政策性住房金融业务的银行,应充分利用政策性住房资金向购房职工提供政策性抵押贷款"。这表明,积极发展住房抵押贷款业务已经成为推动个人购建房、实现住房资金良性循环的客观要求。本文就大力发展我国住房抵押贷款业务谈几点浅见。一、大力发展我国住房抵押贷款业务的现实需要与可能住房抵押信贷作为住宅金融市场的主体,随着房地产业成为国民经济的支柱,势必会在金融体系中占据举足轻重的地位,对经济和社会发展产生深远的影响。要大力发展住房抵押贷款业务,通常必须具备两个条件,一是必须有广泛的社会需求,二是必须有开办该项业务的现实可能。就我国目前的实际情况看,个人认为已基本具备了这两条,表现在:
出处
《时代金融》
1998年第6期25-28,共4页
Times Fina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