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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薪留职,还是辞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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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李杰,男,现年40岁,中共党员。1977年毕业于湖北省公安学校,原湖北省谷城县某镇法庭副庭长、副科级审判员。 1996年以来,李杰因妻子患重病,四处求医诊治,用完了家中所有积蓄,还高筑债台。仅凭他个人的微薄工资,已不足于为其妻延医治疗和维持家庭生活,时常还有债权人上门索讨债务,甚至有人还要与其“对簿公堂”。在此情况下,为保全法院声誉,李杰遂生出停薪留职外出打工挣钱还债的想法,经同在广州某地公安处任处长的同学联系,为其谋到了一份在某宾馆做保安的差事,月薪3000元。于是1997年7月19日,李杰向上级主管部门提出了停薪留职的申请,上报县法院和县人大。
作者 傅顺斌
出处 《中国人才》 北大核心 1998年第1期58-59,共2页 Chinese Talen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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