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一、法律重新审查的个中原因放松规章管理是日本目前面临的最重要任务之一。雇用与劳动惯例亦不能从这一进程中免除。两项在半个世纪前(大约在1947年5月3日日本宪法生效的时候)被通过的法律目前成了关于对雇用与劳动放松规章管理的辩论的焦点。这两项法律是在1947年4月7日颁布的劳动准则法和同年11月30日颁布的就业保障法。前一项法律是调节劳资关系的。而后一项法律是管理劳动市场的。劳动准则法(其绝大多数条款是在1947年9月1日劳动省成立时生效的)是以第二次世界大战前的工厂法为基础的。工厂法于1911年3月28日颁布,在1916年9月1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