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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股权化——股份合作制企业的本质特征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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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在股份合作制企业中以职工身份进行劳动的劳动者,因在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投入劳动而理所当然地成为企业股东,并由此获得企业一定数量的劳动股。他们具有因资本投入而拥有企业股权的股东相同的权利和义务。由于劳动者这种天然应享有的权利在此以前未被充分认识和尊重,所以劳动股权化也是对劳动者应该享有的股东权利的恢复。这就是劳动股权化的含义。
出处 《中国工商管理研究》 1998年第5期18-19,共2页 Study on China Administration for Industry & Commer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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