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最近,我们通过对杭州、宁波和温州等地的调查,发现利用营业执照进行经济诈骗活动的企业,主要有两类:一类是“空壳企业”,包括骗取虚假的验资证明而注册资金没有到位的企业,经注册登记后大量抽逃注册资金的企业,经营严重亏损形成的濒临倒闭的企业。一类是“死亡企业”,包括在市场竞争中被兼并的企业,年检中没有通过的、以及被吊销执照的企业,登报声明营业执照作废的企业,购买已经收缴而未注销的营业执照从事经营活动的企业等。这两类企业尽管只剩“空壳”,甚至已经“
出处
《中国工商管理研究》
1998年第9期49-51,共3页
Study on China Administration for Industry & Commer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