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1932年,曹禺刚刚23岁。他在写《雷雨》的时候,是这样想的—— “在我个人光怪陆离的境遇中,我看见过、听到过多少使我思考的人物和世态。无法无天的魔鬼使我愤怒,满腹冤仇的不幸者使我同情,使我流下痛心的眼泪。我有无数的人像要刻画,不少罪状要诉说。我才明白我正浮沉在无边惨痛的人海里,我要攀上高山之巅,仔仔细细地望穿、判断这些叫作‘人’的东西是美是丑,究竟有怎样的个性和灵魂。” 如果说写《雷雨》有什么初衷的话,这就是。虽然,一个青年人由于经验和阅历都还不足,尚属于人生的模糊阶段,但是曹禺老师却有着对“人”
出处
《新闻与写作》
北大核心
1998年第12期24-24,共1页
News and Writ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