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发展和保障人权,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革命和建设的基本政策之一,也是中国共产党人始终追求和为之牺牲奋斗的崇高目标.早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各革命根据地的红色政权,就根据当时的实际情况进行了确认和保障人权的立法,陆续颁布了几十个有关的规范性文件.这些有关人权方面的立法,开创了中国几千年以来运用人民政权确认和保障人权的新纪元,为新中国成立以后加强人权立法,进一步发展和保障人权提供了理论及实践上的依据和经验,具有划时代的重大意义.本文就对革命根据地人权立法的基本内容、时代特征和历史经验,作一点粗浅的探讨.
出处
《湖北师范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1998年第5期53-56,共4页
Journal of Hubei Normal University(Philosophy and Social Scie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