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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自律要依法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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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就引起社会广为关注的“行业自律价”问题,日前国家计委以计价格[1998]2275号文致函国家机械工业局,要求其责成中国农机工业协会农用车分会清退罚没款和向企业分摊的检查费用。认为,按照现行价格法律、法规,农用车实行市场调节价格,应由经营者自主制定价格。农用车分会制定的“行业自律价”,不能作为处罚依据,按此处罚“违规”企业的做法违反《价格法》和《行政处罚法》的有关规定。
出处 《农机市场》 1998年第12期4-4,共1页 Agricultural Machinery Mark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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