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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条撕下”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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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1997年10月8日,一封由广西柳州寄广西南宁的平信,因超重贴改退批条,要求补贴邮资50分再寄。但邮局为慎重起见,在改退批条上加盖一个规格为10×60mm的戳记,文字为“补足邮资后,将该批条撕下”。
作者 林伍龙
出处 《上海集邮》 1998年第1期31-31,共1页 Shanghai Philate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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