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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字之差能杀人也能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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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法律具有很强的规范性,对法律条文须一丝不苟,斟字酌句。有时,一字之差,可以杀错人,也可以救人命。下面三则轶闻,就很能说明问题。驰马与马驰从前有一人骑着马跑,伤人致死。打官司写状纸的人把“驰马”两字调写为“马驰”。结果将故意伤人致死变为过失伤人致死。驰马,主犯是人,是人骑马故意伤人;而马驰。
作者 孙建军
出处 《阅读与写作》 1998年第2期37-37,共1页 Reading an Writ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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