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中国人民银行制定颁布的《支付结算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于1997年12月1日起施行,同时废止1989年4月1日起施行的《银行结算办法》。这一《办法》是今后银行、单位、个人在办理支付结算活动中必须共同遵守的准则。《办法》制定的主要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票据管理实施办法》以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它是继《票据法》、《票据管理实施办法》施行之后颁布的又一部重要法规,是对支付结算运作作出的进一步具体化的规定。
出处
《国际商务财会》
1998年第4期24-25,共2页
Finance and Accounting for International Commer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