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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货抵债怎样抵扣税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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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发[1996]155号文:对商业企业采取以物易物、以货抵债、以物投资方式交易的,对收货单位按规定可以进行进项税金抵扣。具体操作为:首先,双方应立有进行交易的书面合同;
出处 《国际商务财会》 1998年第9期9-9,共1页 Finance and Accounting for International Commer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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