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完善,消费者在市场经济中的主体地位越来越受到重视,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法律体系正在逐步形成.伴随“王海购假索赔现象”的出现,《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下简称《消法》)引起了广大消费者、经营者及各级执法机关的普遍关注.《消法》第49条对商业欺诈行为所设定的罚性赔偿责任,一直是社会上、行政执法上及司法审判中的热点、难点和疑点,对其理解及适用至今仍是众说纷纭,尚无定论.
出处
《行政与法》
1998年第3期15-17,共3页
Administration and La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