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的改革开放经历了一个不断深化的过程,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也进入了一个迅速发展的新时期.特别在行政执法方面已经取得很大的进展,主要表现在有关的行政法律、法规和规章日趋健全,初步建立了行政执法组织和队伍,依法行政逐渐成为各级政府履行职能的主要方式.但是,有法不依,执法不严,执法犯法,循私枉法的现象依然严重存在,与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不相适应,与《行政处罚法》对依法行政提出的新要求,还有较大差距.因此,各级行政执法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必须站在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的高度,正确认识和处理好以下几个关系:
出处
《行政与法》
1998年第4期18-20,共3页
Administration and La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