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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河南省泌阳县广播电台记者魏家强怎么也想不到,因为写了篇反映丑恶现象的稿件,竟被单位开除,迫使他不得不于日前走上劳动仲裁庭,要求讨个“说法”。据悉,因记者写批评稿件被开除的劳动争议案,在全国尚属首例。 今年4月30日,泌阳县高店乡一个体司机酒后驾车撞伤两人后逃逸,魏家强根据现场采访的第一手材料。
出处 《法律与生活》 1998年第8期38-39,共2页 Law & Lif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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