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据《经济日报》1998年8月4日报道,湖北鄂州市私营企业主程松柏因涉嫌偷税受到有关部门调查,但此时他却声称:"我是市人大代表,谁敢动我!"然而,法无戏言,鄂州市人大常委会决定停止程松柏人大代表职务,等待程松柏的将是法律的公正判决。读罢这则新闻,心里久久不能平静。《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第三条明确规定:人大代表"必须模范地遵守宪法和法律","在自己参加的生产、工作和社会活动中,协助宪法和法律的实施"。像程松柏那样凌驾于税法之上,把人大代表作为挡箭牌,还称得上是人大代表?人大代表不是一种荣誉和"帽子",而是一种职务和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