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错案,终于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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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一宗发生在39年前的房改错案,13年前虽已发现,但未予纠正。3年前告到法院,判决下来:败诉者四处诉访,权力机关跟踪监督——1997年9月11日,秋高气爽。这天,湖北省松滋市沙道观镇民主街居民张洪发手捧市政府关于恢复其房屋产权的文件,老泪纵横。
作者 刘林隆
出处 《楚天主人》 1998年第1期10-12,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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