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省自1992年实行国有企业退休费省级统筹以来,通过省级统筹,基本建立了省级调剂基金制度,初步缓解了地、市、州之间退休费负担不均衡的矛盾。较好地解决了部分老企业退休费负担过重的突出问题,保障全省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生活,促进各地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但勿庸讳言,目前我省省级统筹仍处于初级阶段,要巩固发展省级统筹成果,不断提高省级统筹的阶段层次,必须进一步建立健全省级统筹的管理体制。过去,省级统筹在人事管理上,各级社会保险机构只管钱不管人,上下级之间仅是业务指导关系,不是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作为基层社会保险机构,领导与指导都得服从,但一般得先服从近的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