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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职工,到达法定退休年龄后可否享受正常退休待遇会东县建筑公司来函咨询:本公司一名职工因病已内退一年,现已到达法定退休年龄,但其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只有10年,这种情况可否办理退休享受正常退休待遇?现根据有关现行政策规定对此问题答复如下:《四川省贯彻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施办法》规定:个人缴费年限累计不满10年,到达退休年龄的人员,其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个人缴费年限计满10年不满15年,到达退休年龄的人员可按月发给基本养老金:其中基础养老金的计算比例为,缴费年限满10年为15%,每增加1年,增加1%;过渡性养老金按其未建立个人帐户的缴费年限,每满1年按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1%计算;个人帐户养老金,按退休时个人帐户储存额的1/120计算。
出处 《四川劳动保障》 1998年第9期17-18,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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