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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职工养老金受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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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案情简介】1996年10月,岳池县果品厂退休职工李伟等16人向岳池县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被告岳池县果品厂支付被扣发的退休金总计30193.69元。因该案不属法院受案范围原告的起诉被驳回。1997年7月17日,李伟等人以申诉人的身份向岳池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果品厂补发退休金并承担本案仲裁费。7月21日,仲裁委员会正式立案受理。7月28日,依法组成仲裁庭开展工作。【查证情况】据调查核实。
作者 周保前
机构地区 岳池县劳动局
出处 《四川劳动保障》 1998年第5期21-21,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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